跳到主要內容區

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學習社群開放申請

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學習社群開放申請

113學年度第1學期 學生學習社群實施計畫(請務必至下載專區下載本學期版本之申請書)

一、目的:本校為提倡學生自主多元學習之風氣,透過同儕學習與知識分享的能量來精進學習成效,鼓勵學生自組學習社群,特訂定本計畫。

二、對象:本校學生均可提出申請。

三、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3年9月20()16:00截止,逾期則不再收件

四、實施期間:自審查通過日起至113年12月16(一)

五、審查方式:分為「國際化學習社群」、「跨領域學習社群」及「其他類社群」等三類,以委員會方式進行審查,特別著重申請內容的目的性及完整性。擇優補助,每組補助業務費新台幣伍仟元。審查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頁(http://ctld.ntue.edu.tw/)及本校首頁。

六、獲補助社群說明會:需於113年102()中午前完成教育訓練問答,經審查通過之社群均需完成線上填答。

七、實施方式:

  • 自組學習社群,成員不得少於六人,並自行推舉一召集人為聯繫窗口。
  • 學習社群之主題分「國際化學習社群」(含外語學習)、「跨領域學習社群」(含STEM科學技術工程數學之跨域學習)及「其他類社群」,由成員自行商討擬定後,提交「學習社群申請表」紙本及電子檔,送至教學發展中心申請。
  • 凡計畫經審核通過,每一社群依審查通過金額為上限支用(核實報銷)。
  • 每學期學生學習社群討論聚會次數至少5次、每次出席率須達申請人數8成以上。
  • 補助期間應配合本中心之規定:
  1. 定期繳交執行概況、例行研討紀錄,相關資料須符合智慧財產權規定。11月15()完成兩次活動紀錄上傳,並於12月16(一)完成所有核銷及資料繳交。
  2. 於每次聚會結束後,社群召集人須將聚會心得及照片、成果報告書電子檔及簽到單繳交至教學發展中心,黏貼單依規定分類黏貼完成。
  3. 凡獲補助之社群成員皆需於113年11月11日(一)前完成「iNTUE」學習策略問卷填答。
  4. 學期末核銷資料未繳交完全(含5次活動紀錄表、簽到表、成果紀錄表、回饋單),將視同放棄,須繳回補助款項。
  5. 社群重複申請本校其他計畫或教育部計畫者,原則上不予補助。
  6.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,請配合相關防疫措施,如必要,改為線上集會。

八、凡獲補助之社群須配合參與本中心辦理之社群說明會(含「數位學習履歷系統」教育訓練、學習策略問卷填答)及成果發表會,且有義務於本中心辦理之活動中展示社群活動之作品及成果。

  • 本學期成果發表競賽預計於11312月10()12:00-17:00舉辦,社群屆時需核銷完畢並繳齊資料含影片一支方具有參賽資格。

九、經費補助項目(均需憑單據實報實銷):

  1. 印刷費
  2. 膳食費:不得超過1,500元。
  3. 材料費
  4. 講座交通費:以邀請校外專家學者為限,憑車票票根核銷(限大眾交通工具)。
  5. 講座鐘點費:以邀請校外專家學者為限,每小時不超過2,000元,檢附活動紀錄、講師簡歷核銷。另有2.11%之二代健保費用,由社群經費支應。           
  6. 書籍費:購置圖書需經審核,發票或收據需註明書名,不得購買教科書。

十、投稿獎勵:將社群成果投稿至公開刊物者,可另外獲得1,000元獎勵金,並請在作品後加註說明「本作品獲得『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』暨『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生學習社群』獎助,特此聲明致謝」,並將刊物送一份至教學發展中心備查,申請獎勵金期間以社群通過後兩年內為限。

十一、本計畫未盡事宜時,悉依本中心公告辦理

十二、聯絡人:教學發展中心 陳又菁 yjchen@tea.ntue.edu.tw (分機82255)

瀏覽數:
登入成功